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龙岗龙祥农贸市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9-450109-52-03-010101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
验收单位: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龙岗龙祥农贸市场项目 | 行业类别 | 城建 |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 关、文号及时间 | 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邕农局批〔2019〕31号 2019年7月10日 | ||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 / |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 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邕农局批〔2019〕31号 2019年7月10日 |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2019年7月--2020年4月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南宁市骏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无 | ||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无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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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提纲: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广 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 南宁市水利局文件(南水水保〔2020〕15号)《南宁市水利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 22日在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龙岗龙祥农贸市场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南宁市骏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共4人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关于验收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以及各单位的补充说明 经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龙岗龙祥农贸市场项目为新建城建类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0270平方米 (折合15.40亩),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687.23 m²,由2栋市场大棚、5栋商铺、管理用 房、鸡鸭屠宰点、停车场及公厕组成。 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2020年4月完工, 建设期共9个月,工程总投资800万元 2019年7月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龙岗龙祥农贸市场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报告表的批复》(邕农局批〔2019〕31号)对水保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27hm2。经核定,项目建设期实 际防治责任范围1.027hm²,验收后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027hm²。 项目建设按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保持补偿 费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 |
施,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基本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 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 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 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为进一步做好龙岗龙祥农贸市场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验收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 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
三、 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分工 |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备注 |
组长 | 建设单位 | ||||
成 员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